新北市法制局日前表示,去年房地產交易熱絡,新北市人口移入急速成長,建商在新北市大興土木,預售屋即如雨後春筍相繼矗立,因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而新北市各項公共建設次第完成,新北市已成為首次購屋或換屋之最佳選擇。


法制局長邱惠美表示,根據統計預售屋消費糾紛目前已躍居新北市政府消費申訴案件之首,其主因係消費者未能明瞭預售屋房地買賣契約內容,預售屋建商所擬定買賣契約內容也未依據內政部公告規定,造成預售屋房地買賣消費糾紛層出不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官即已先於去年九月命先前承造建商鉅松營造有限公司命停止銷售,而後該建案由晟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造並辦理換約或解約退款,經消保官於去年十月行政調查確認消費者換約或退費。


法制局表示,由於春節將屆,春節期間民眾看屋購屋甚多,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買賣契約應注意事項計有: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除陽台外雨遮及屋簷不計價)、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契約總價(分別以土地、房屋『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及車位』計價)、履約保證(包括內政部同意履約保證方式、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擔保)、驗收及違約之處罰等契約條款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春節期間看屋及購屋簽約時,須參照行政院消保處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規定,以保障自己權益。




夢想成真的五個關鍵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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