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實價登錄的區段化定義,消基會建議考量城鄉差距,台北都會區建議縮小範圍至門牌號碼20號以內,增加辨識性。
高房價是民怨之首,政府去年6月實施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立法院也通過實價登錄機制相關增修條文,希望能防止房價遭到不正常炒作。
不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攸關房價透明性的實價登錄制度缺失,建議主管機關在增修訂相關子法時,能夠補足配套,避免居住正義措施只做半套。
其中,在最容易炒高區域房價的預售屋市場,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表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新增第26條之一及第24條之一,規定權利人、地政士、仲介與代銷業者必須於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但林旺根表示,代銷業者與房仲業者或是個人交易不同,代銷業者契約主要是接受建商委託銷售整個不動產建案,新增條文中以「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進行申報即可,太過含糊,因為一個建案完銷時間可能半年,也可能長達3年。
預售屋成交資訊貴在適時,林旺根說,如果代銷業者在3年後房子完銷後,再申報成交案交易價格,資訊已經太舊,對消費者沒有參考價值。
林旺根建議內政部增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子法時,要求建商與代銷業者訂定契約後的30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完銷時間,以利主管機關查核代銷業者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交易資訊申報。
此外,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指出,房價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將使得實價登錄只做半套,消基會建議內政部地政司應該在相關子法中界定「區段化、去識別化」客觀標準。
陳智義進一步表示,目前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上所提供的房地產交易價格查詢系統,交易資訊就是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消費者參考,但區段化級距以100號為區段,以台北市居住密集程度而言,100號已經涵蓋大大小小建案,每坪房價有可能相差近19萬元,以30坪房子而言,一差就是570萬元。
陳智義認為,區段化登錄房價資訊太過隱諱,政府不該以牽涉個人隱私模糊處理,消基會建議地政司在相關子法中詳細界定,例如門牌1至10號、11至20號等單號或雙號為區間,比較具有可辨識性,也能讓消費者取得有益資訊,同時應該考量城鄉差距,訂定不同區段化的識別標準。1010113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