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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徐義平/台北報導〕居住正義五法已在去年通過,不過,消基會認為,離正義還有一大段距離!消基會昨建議內政部應儘快擬定子法,除明確定義業者申報成交資訊的時間點;公告的交易價格「區段化」範圍也應縮小,讓有意購屋者對房價的掌握更清楚。此外,消基會也提醒主管機關,預售屋建商不必負登錄義務,將可能成為漏網之魚。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預售屋的成交資訊登錄應及時,對消費者才有參考價值。房屋交易實價登錄雖有法源,但內容提到「經營代銷業務者,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契約屆滿或終止」語意不明,業者有規避法律責任的空間。


蘇錦霞說明,法律未限定代銷契約委託期間的上限,雖然代銷業者向媒體表示通常是六個月,但約定以不動產銷售完畢做為契約終止條件,代銷業者如果故意保留一、兩戶遲未銷售,就可拉長至建案完工。另,由於預售屋建商不必負登錄義務,如果是自行銷售又未委託代銷,將成漏網之魚,讓資訊無法及時透明化。


蘇錦霞昨建議,內政部主管地政與營建的單位應互相整合、統一資訊平台,地政司並應於相關子法中詳細界定「區段化」的標準,縮小區段範圍。


針對消基會認為,公告的交易價格「區段化」範圍太大,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指出,對於各方的意見都會加以參考,正式實施時,不排除將範圍再縮小,至於縮小到什麼地步,則還需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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