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為防壽險業利用銀行通路「吸金」,金管會日前發文壽險公會,具體要求各公司推出的利變年金及萬能保險不得有「費差損」,也就是壽險公司收取的附加費用必須大於支付的佣金及成本,且文到三個月內就須改善,明年將列為金檢重點項目。
影響所及,銀行通路銷售此類保單商品的佣金可能下降,手續費收入將受衝擊;壽險公司靠此種商品衝市占率排名的比重也會下降。
壽險公會統計,今年前九月,壽險公司銷售利率變動型商品,包括利變型壽險、萬能壽險及利變年金的新契約保費共3,134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112%,其中有2,941億元都是一次性躉繳的保費。
據悉,不少壽險公司為強化銀行通路的銷售量,都給予不低的佣金及額外給予理專各式獎勵。保險局認為,此類商品算「類定存」保單,若佣金或獎金給付過高,客戶又隨時可能解約,對壽險公司財務並無助益,反可能有流動性風險。
保險局研議多時後,最新發出的公文,僅提及利變年金及萬能保險,至於今年前三季銷售1,454億元的「利率變動型壽險」,這波則暫未在限制範圍內。
保險局要求利變年金及萬能保險不得出現「費差損」,也就是要求各保險公司收取的保單附加費用必須高於成本,成本包括給付給通路的佣金、獎金、公司營運必要費用等,以此來控制各壽險公司「砸重金」綁銀行通路。
金管會對利變年金已祭出多次限制措施,包括要資產隔離分開計算資金投報率,限制三年以內解約都必須解約費用,且要求一定要收取一定年期的附加費用,這次再度祭出不得出現費差損,就是希望壽險公司不要大賣類定存式商品。
目前主要壽險公司的利變年金投報率仍在1.8~2%之間,比存款利率稍高,對於保守型的高資產族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前三季利變年金銷售最佳的公司包括中國人壽、富邦人壽、三商美邦人壽、新光人壽、中信人壽及台銀人壽,新契約保費都超過100億元,甚至逾400億元。
至於萬能壽險前九月新契約保費則只有81億元,台銀人壽就有40億元,是此類商品銷售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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