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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又有建案廣告不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6日針對在竹北市銷售的「晴園御品」建案,在廣告中將「辦公室」位置表現為住宅使用,且「雨遮」位置外推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屬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處晴園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創越公司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遭檢舉的「晴園御品」建案廣告的傢俱配置參考圖中,將B棟「辦公室」位置標示為MASTER BEDROOM、LIVING ROOM,「雨遮」位置外推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另外,C棟2樓「辦公室」標示為KITCHEN、MASTER BEDROOM、LIVING ROOM及BEDROOM,「雨遮」位置也外推為室內空間一部分,都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辦公室」可作住宅使用,「雨遮」可外推當作室內。



不過,據新竹縣政府表示,如果倘擅自變更用途,並將「雨遮」部分外推,變更為室內空間,將有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的法律風險。



公平會指出,一般民眾對於預售屋廣告內容,通常僅能依廣告認知以為是合法使用,並無法得知是否與建管法令不符,有無遭罰鍰、拆除等風險,由於晴園建設等在廣告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的認知有相當大的差距,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之錯誤認知或決定,對於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關鍵字:
公平會
建案
廣告不實
竹北
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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