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失業率雖有下降趨勢,不過,據主計總處五月數據顯示,初次尋職者平均失業周數卅二‧六周,超過八個月待業期,且較四月延長。
在出版社工作的謝小姐,現年廿四歲,從開始找工作到正式上班時間約半年左右。
國立大學畢業的謝小姐表示,她希望薪資待遇在新台幣二萬四千元至二萬六千元左右,不算高。尋職期間一邊上電腦課進修,除本身興趣外,也是為找工作做準備。經過半年,找到第一份工作,薪資雖高於原來期望,但也在三萬元以下。
雖然第一次找工作,大部分人持「先求有,再求好」心態,但謝小姐透露,也有同學想要找到心目中的職缺,待業期間超過半年以上。
謝小姐不諱言,她尋職期間是抱著「邊玩邊找」心態,所以也花比較久時間才找到第一份正式工作。
無論出自何種原因,從數字上來看,新鮮人找工作時間有越來越長趨勢。
由於六、七、八月是畢業生尋職季節,在這幾個月的初次尋職者的失業周數,會因大量畢業生投入找工作行列而稀釋,因此,如果依歷年五月數字,不受季節性因素影響,較可看出初次尋職者與非初次尋職者失業期間變化。
今年五月初次尋職者平均失業周數卅二‧六周,較四月延長一‧三周;非初次尋職者平均廿五‧四周,則較四月縮短○‧三周。
去年五月初次尋職者平均失業周數更達卅四‧九一周,與非初次尋職者的廿四‧九八周,兩者相差九‧九三周,將近二個半月。
遇到景氣不好的情況,例如金融海嘯期間,這樣的差距會更明顯。例如民國九十八年五月(金融海嘯在九十七年九月爆發),初次尋職者平均失業周數卅八‧三七周,非初次尋職者平均廿五‧六周,相差三個月以上。
不過,如果把時間拉長至十年前或廿年前,初次尋職者與非初次尋職者失業期間,在未發生特殊經濟狀況下,兩者平均失業相差在兩個月內,甚至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