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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志堅/綜合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29日表示,企業不能無故濫用無薪假,一定要經過勞資雙方懇談後,確定有這個需要才可以。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指出,對於各界要求訂定企業實施無薪假的具體門檻,有相當的困難。
陳沖在出席外交部所舉辦的非政府組織國際參與成果展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目前政府已密切注意企業實施無薪假的狀況,並由經濟部掌握工業區的狀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掌握所有科學園區的狀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掌握上市上櫃公司的狀況。
他也強調,所謂的無薪假一定要經過勞資雙方共同體認,在雙方懇談後,確認有這個需要才可以實施,不能隨便濫用。而他也指出,就目前情況來看,企業實施無薪假的情形與2008年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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