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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讓企業能留住人才,金管會正研擬「限制型股票」,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今(2)日表示,這不僅有助企業吸引人才,對股市發展也有正面作用,希望相關辦法能趕上今(2012)年上市櫃公司提報股東會的時間,也就是,最快6月運作。



限制型股票在國外已行之多年,國內最早由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建議可作為員工薪酬的工具;公司法部分修正條文在去(2011)年6月完成三讀,其中公司要配發給員工的庫藏股,得限制員工2年內不得轉讓。公司法同時也增加,公開發行公司可發行限制員工權益的新股,但應有2/3股東出席、1/2出席股東同意才能發行。



吳當傑今日則指出,公司法已三讀通過,特別增加公司可以發行限制型股票,授權證券主管機關在相關法規中,做出合理規範,讓上市櫃公司發行限制型股票。



也因此,金管會正研擬「限制型股票」發行辦法。吳當傑說,限制型股票的立法意指主要是希望讓上市櫃公司做為吸引人才的重要工具之一,任何政策只要對上市櫃公司發展是有幫助的,對股市的發展也絕對是正面的。



吳當傑還透露,相關作業已在研擬當中,希望能夠來得及讓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提出,也就是看能否在6月以前可以運作,未來是以增資發行新股方式讓員工認購新股,認購新股的價格可能溢價、平價、也可能是折價。



至於限制型股票與之前科技業常採取的員工分紅配股有何不同?吳當傑解釋,員工分紅配股採盈餘轉增資的方式,限制型股票則以新股的方式,前者有盈餘才配股,後者由公司自己發行新股讓員工來認購,通常可能採折價或採取價格優惠的方式。




關鍵字:
金管會
限制型股票
上市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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